各项目组、分公司:
由于山西省税务部门报税与企业成本审核方式政策变动,自2017年4月起,所有员工出差差旅费报销规定变动如下:
1.住宿费,餐费,招待费必须搭配区间车票(必须往返程)贴到一张报销单上报销,否则无法走流程。
2.出差前,必须通过OA在线申请出差流程开始,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再执行出差流程,不允许先出差后补流程。
3.当月票据必须当月走完OA报账与贴票流程,跨月票据将不予报账。
4.特殊情况无法完善手续的,需联系各部门办公秘书,与财务部沟通解决。
计划财务部
2017.02.16